摘要

<正>黔府办函[2019]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出版日期2019
  • 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