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一种重要的股权再融资方式,定向增发不仅可以用于上市公司的资金募集,而且可以用于控制权的重新配置、竞争和转移。在股权高度集中、一股独大现象突出的我国资本市场,当定向增发运用于整体上市、引进战略投资者、买壳上市等控制权变动时意义重大,因为此时的定向增发能直接实现上市公司原大股东控制权的显著变动或变更。利用事件研究法分析发现,我国上市公司定向增发都能带来市场的积极响应,而买壳上市、整体上市的累积超常收益更大。因此,我国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不仅具有一般资本市场中的信号传递效应,而且还传递了大股东控制及其变动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