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粤府办[2021]1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 出版日期2021
  • 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