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英国教育问责制奠基于健全的法治基础、广泛的社会参与性与组织机构的多样性,强在提前预防与及时反馈,但在突发事件治理中欠缺灵活性,其结果饱受争议、其要求之合理性有待考究,并助长急功近利之风。为此,需淡化问责的奖惩性与具象标准、转变问责目的,形成共担责任的问责观。

  • 出版日期2021
  • 单位遵义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