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产和财产制度构成马克思产权理论的重要内容。土地财产权虽然表现为一种法律关系,但其实质是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这是马克思产权理论区别于其他产权理论的根本所在。终极所有权是土地产权的核心,原始的土地公有产权是土地产权的最初形态。土地产权制度经历了一个不断扬弃和发展的过程,马克思既分析了各种土地所有制的形成及其基本特征,也阐明了各种土地所有制形式中土地权能统一与分离的不同状况,揭示了土地所有制和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规律,其土地产权理论内容丰富,含义深刻,对深化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重要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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