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社区自治组织的负责人,村干部的行为主要受村民监督,但目前我国中西部地区农村人口"空心化"和老龄化格局势必对村干部的监督力度、监督质量和监督效率产生消极影响。只有通过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完善村干部经济和政治激励,提高农村居民和村干部的收入水平;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改善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及村民监督条件;调整和细化相关监督处罚政策;整合多种监督机构,设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监督作用;完善惠农强农政策的落地机制,减少中间环节等措施,才能解决村干部监督机制的改革与完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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