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众共用物法治建设契合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公众共用物的提出具有深厚的法律根源,其起源于古罗马法,并在古罗马法学理论与法律中得到明确具体的规定。我国研究古罗马法的相关学者对共用物虽有不同的译法,但本质上体现出古罗马法时期所规定的共用物与现代社会中所提出的公众共用物具有内在逻辑的一致性。古罗马法时期的共用物是现代公众共用物的重要构成部分,是公众共用物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的溯源依据。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