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众所周知,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自治权主要由村民委员会行使,村民委员会基于本村的具体情况,对村内事务进行管理。由于其本身在履行其职能时具有较大自治性,如何防止其权力的滥用、做到对权力的有效监督至关重要。乡镇政府作为与村民委员会关系最为密切的国家行政机关,是对村民委员会职权行使的监督方面的重要一环。文章从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两者的性质、职权出发,对二者之间的关系以及乡镇政府如何对村民委员会进行监督的相关问题作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