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立案是刑事诉讼活动的开始,是侦查的前提条件,也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第一阶段。现行《刑事诉讼法》在立案程序上已经做了修改和完善。但是,立案程序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实践中都有待进一步探讨和研究。从各国刑事启动程序立法的比较、分析来看,我国立案制度应借鉴德日的做法,只要求具有证据足以表明具有“犯罪嫌疑”即可。同时为了避免由此可能造成的大量案件涌入追诉轨道,应在立案程序中设置分流功能,并赋予侦查部门一定的审查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