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与宪政之间有许多共同之处。我国2014年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在立法宗旨、受案范围和管辖权、诉讼人、受理、审理、执行制度等方面都体现了对公权的限制、对人权的保护。从宪政角度考量,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应进一步确定行政立法的可诉性,并建立预防性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