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古代民间排斥用诉讼方式来解决社会生活中的纷争,以至于形成了根深蒂固的“贱讼”传统。这种传统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思想因素又有社会现实因素,而我们也应该从不同角度来看待“贱讼”对我国法律发展所造成的影响。

  • 出版日期2006
  • 单位唐山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