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分析药事纠纷的一般规律与特点。方法:收集和整理上海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受理的药事纠纷42例,并对纠纷案例进行统计分析。结果:42例纠纷中,21例属于医疗事故,其中一级事故13例,均导致死亡;95.2%的纠纷发生在医院,内科纠纷例数占总纠纷数的73.8%。静脉给药引起的纠纷24例,占总纠纷数的57.1%,有16例因抗生素的使用问题引起纠纷,占总纠纷数的38.1%,仍是产生药事纠纷的重要因素之一。结论:医务工作者应加强药学服务,提高合理用药水平,避免药事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