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于1996年制定的《煤炭法》,主要规范煤炭开发利用,存在立法理念定位不准、调整对象偏差、管理体制机制落后、法律制度滞后、责任体系失衡等诸多问题,无法应对因气候变化、环境保护以及能源革命所带来的挑战。对积弊较深的《煤炭法》进行系统修改势在必行,以还原该法的社会法属性以及行业基本法地位,进一步明确监管机构及其职责,同时补充完善煤炭规划、准入等相关法律制度,并做好与能源法、安全生产法以及环境保护相关立法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