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在认定它们满足《加拿大环境保护法》(Cepa)第64节中的一项或多项标准后,加拿大政府颁布了一项最终法令,将全氟辛酸(PFOA)以及其盐类和前体增加到该法案的附表1中。根据在《加拿大官方公报》上发布的一项通报,对这些物质的筛查评估认定,它们对环境或其生物多样性有害,如《加拿大环境保护法》定义的那样。还颁布了一项类似法令,将长链(C9-C20)全氟羧酸(PFCA)以及它们的盐类和前体增加到该法案的附表1中,引用表明它们也对环境或其生物多样性有害的筛查评估结论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