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联方的识别和认定是农村中小银行关联交易违规问题中最容易忽视的领域。农村中小银行的关联方包括内部人和股东关联方,对于前者,需要考虑内部人和关系人之关系、支行负责人是否属于内部人以及内部人范围的延伸问题;对于后者,需要探讨主要股东之外延以及关联方的适用规则问题。针对农村中小银行特殊主体,省联社应纳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关联方范围,主发起行不应纳入村镇银行的关联方范围。另外,面对农村中小银行关联方识别和认定标准不清的现实困境,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拥有对农村中小银行关联方的实质判断权,该权力在农村中小银行关联方的识别和认定实践中存在着不当行使的可能性,因此需要从判断标准和保障程序方面加以制衡。

  • 出版日期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