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燃煤型砷中毒病区综合防治后健康教育效果评价

作者:翟娅; 黄国琼; 杨熠
来源:河南科技大学学报(医学版), 2015, 33(02): 140-141.
DOI:10.15926/j.cnki.issn1672-688x.2015.02.024

摘要

目的评估燃煤型砷中毒综合防治后健康教育干预的效果,为砷中毒的可持续性控制提供依据。方法2009年至2013年,在兴义、兴二、安龙3个县(市),每年度每县随机抽取3个乡开展健康教育干预。健康教育干预前后,在每乡随机抽取中心小学5年级学生30名及学校所在村15名家庭主妇,进行燃煤型砷中毒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问卷调查。结果干预后,每年度分别调查270名学生,知晓率分别是90.4%(732/810)、91.1%(738/810)、91.1%(735/810)、93.2%(755/810)、88.8%(719/810),与干预前[65.8%(533/810)、59.4%(481/810)、60.9%(493/810)、47.2%(382/810)、60.4%(489/810)]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χ2=142.86、χ2=218.89、χ2=203.07、χ2=410.42、χ2=172.19,P<0.01);分别调查135名家庭主妇,知晓率分别是89.1%(361/405)、88.4%(358/405)、87.7%(355/405)、86.2%(349/405)、86.2%(349/405),与干预前[53.3%(216/405)、57.0%(231/405)、60.2%(244/405)、51.1%(207/405)、48.6%(197/405)]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χ2=142.86、χ2=218.89、χ2=203.07、χ2=410.42、χ2=172.19,P<0.01)。结论健康教育效果明显,在燃煤型砷中毒病区综合防治后开展健康教育干预是实现可持续控制砷污染的重要措施。

  • 出版日期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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