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哲学史上,王弼最先从哲学本体论的高度对《周易》经传进行了解释与阐发。北宋时期,史称"二程"的程颐、程颢两位思想家继承并发展了王弼易学本体思想,强化传统儒学的道德范畴在易学本体论中的地位,并批判吸收佛教体用观以解《易》,从而丰富和发展了理学本体论的理论体系,为宋代理学思潮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