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代的赎刑制度承前启后,为中国古代法律传统的要点之一。其中的律赎,以终明一代未尝更易的《大明律》为依据,是赎刑的基础。明代律赎规定不多,条文也较简单,涉及七大项内容。律赎适用对象被分成有身份主体、无身份主体两大类。准赎的刑罚级别越高,则是对赎刑适用对象越优待。明律对赎刑的适用也规定了一些消极要件,以达到冲突的调和与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