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尽管所有权安排将通过所有权的性质、控制方式和结构比例等主要特征影响大股东控制权私利的攫取行为,但在不同国别和公共治理模式下却存在着利益目标抉择和诉求的相对差异。本文结合分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制度背景下,中央和地方国资委分别掌握上市公司终极控制权的基本特征,着重从所有权的控制方式和结构比例两方面阐释了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攫取控制权私利的动机、能力和实际效果差异。本文的研究结论将为股权分置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中配套法规的建立提供经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