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杭人社发[2020]121号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民政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钱塘新区社会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经发科技局,西湖风景名胜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经济发展局:为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9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创业带动就业(一)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1.对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贷的,

  • 出版日期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