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论文中所述的草场使用补偿费包括:牧区工矿企业在草场征用或租用时给牧民和嘎查给予的土地使用费和安置费的总和。在牧区工业发展硕果累累推动地方财政收入和经济增长的同时,对草牧场地的使用面积和范围也日益扩大。针对工业化对"三牧"带来的外部性,工矿企业应给嘎查集体和牧民怎样的补偿?补偿是否合理?笔者就以上问题,来揭示工矿企业与牧民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