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全渠道零售环境下,“门店自提(BOPS)”模式已被越来越多零售商所采用。在考虑消费者对产品估值和交付时间敏感性两方面异质性的同时,将BOPS渠道的便利程度、消费者对网络的接受程度以及退货的负效用考虑到消费者效用中,建立了不同渠道的效用函数,由此构建了考虑净交叉销售收益的利润函数,最后利用算例分析了多个参数组合对BOPS实施效果的影响。结果表明:当净交叉销售收益大于一定程度时,开设BOPS渠道总是有利可图的;BOPS渠道的便利性越高,利润提升幅度越大;当消费者对网络接受程度较低时,零售商不宜开通BOPS;交付时间越长,开通BOPS越有利;网络渠道和BOPS渠道退货率的相对大小在一定程度上会决定零售商实施BOPS是否可以获取更高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