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选取我国26个省(市、自治区)相关数据的基础上,采用工具变量法和两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实证检验了我国IFDI是否通过对外贸易渠道促进了OFDI。结果表明,从全国层面来看,IFDI并未通过出口渠道促进OFDI,反而产生了明显的负向抑制作用,IFDI通过进口渠道对OFDI产生了明显的正向促进作用。从各地区层面来看,东部地区的IFDI通过出口渠道和进口渠道抑制了OFDI;中部地区的IFDI通过出口渠道对OFDI产生了促进作用,但通过进口渠道抑制了OFDI;西部地区的IFDI通过出口渠道对OFDI产生了抑制作用,并通过进口渠道对OFDI产生了促进作用。但是这些效应都不显著。金融危机前后,IFDI通过出口渠道对OFDI由不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转变为显著的负向抑制作用,IFDI通过进口渠道对OFDI由不显著的负向抑制作用转变为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如何更好地利用IFDI来促进OFDI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