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加快,农村房屋及宅基地的流转数量日益增多,但流转现实和现存法律之间存在很大矛盾。如何界定农村宅基地流转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已是当前关注的重点,产权性质的确定更是其基础。在现有研究观点基础上,结合马克思主义土地产权理论,以"土地产权权能既可结合又可分离"为核心,创新宅基地产权制度安排,并逐步实现宅基地产权的交易商品化和配置市场化,对完善我国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促进农村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有着重要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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