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互联网的极大普及和电子商务技术的成熟,一些犯罪分子乘虚而入,利用人们在购物时的疏漏实施犯罪活动,网络钓鱼逐渐成为常发性案件。本案就属于典型的网络钓鱼案件。通常情况下被告人以诈骗罪论处,因为不管其使用何种作案手段,最终都介入了被害人的主动支付行为。但是仔细分析案情即可发现,被告人在1元链接中植入大额付款链接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秘密窃取,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所以应该另行定罪,数罪并罚。与此同时,对于网络钓鱼案件频发且易于得逞,我们也应该从网络交易安全管理角度进行反思,比如本案所涉及到的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以及虚拟货币等环节存在的交易安全问题。

  • 出版日期2015
  •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