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就科学证据的属性而言,它并不代表就是真理。在现代社会司法裁判越来越依赖于科学证据的时代,科学证据的"可接受性"已成为久鉴不决、法官心证公开的难题。综合分析其之所以成为现代司法认证的瓶颈,拟从制度上加强鉴定意见书的可读性、鉴定人出庭的有效性及鉴定辅助人的便利性,从而使科学证据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