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影作为影像文本在叙事上与文学文本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们分属不同的话语系统。电影是时间与空间相结合的艺术,而文学是时间的艺术。诗歌作为最古老最基本的文学形式与具有"新艺术"之称的电影在基本的叙述元素上存在差异。由此,造成两种不同文本在叙事层面上的差异。电影《二十四城记》首次将诗歌以文学形态直接应用于电影中。诗歌在这部纪录片与故事片融合的电影里对整部电影的结构、节奏和主旨表达起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