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下,传统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同影视发展成为共生互长的关系。传统文化资源与影视的改编应该如何转换,才能达到共赢的效果?什么样的转换结果才算共赢?又应该遵循什么样的转换原则才能实现共赢?本文认为,对传统文化资源做影视改编共赢的评价标准主要看是否提升了影视作品的文化价值,是否增强了传统文化资源传播效果这两个方面的实施效果。文章同时对具体操作中传统文化资源本真性和市场化等因素做出分析,提出影视市场的繁荣不能以传统文化精神的衰退为代价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