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适合我国东北人群特点的人工机械瓣膜置换术后抗凝治疗强度标准。方法对2005年1月至2013年6月在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心血管外科完成的856例[男406例、女450例,年龄(45.2±13.3)岁]置换人工机械瓣膜的东北人群患者,采用了低强度的抗凝标准[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2.2,主动脉瓣置换术(AVR):1.5~1.8;二尖瓣置换术(MVR):1.8~2.2],通过术后随访,分析该抗凝标准下人工机械瓣膜术后与抗凝相关的并发症发生率。结果本组患者随访时间1~78(18.3±12.2)个月,总随访率为75.4%,发生血栓栓塞12例(1.86%)。发生与抗凝有关的出血10例(1.55%)。随访口服华法林剂量(3.4±0.8)mg/d,随访INR 1.94±0.54。结论在我国东北患者中采用低强度抗凝治疗(INR 1.5~2.2:AVR 1.5~1.8,MVR 1.8~2.2)标准,可以获得满意的预防血栓栓塞,减少与抗凝有关的出血等并发症的效果。

  • 出版日期2014
  • 单位吉林大学第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