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市场体制的发展和民事法律制度的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成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然。在试点县(市、区)改革中部分地区提出了同权同价、统一市场、收益共享的土地流转原则以维护农民权益。然而实践中,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与农民权益保护尚未形成良好的实现机制,还存在许多制约因素,如规范性的法律制度缺失、农民的主体地位缺失、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失衡等。为此,应统一立法,保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有序流转,依法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路径,切实保障农民权益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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