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链接侵权问题研究

作者:邓琪; 蔡文效
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7, (27): 51-53.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9.259

摘要

深度链接是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的产物,在给公众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被设链网站的利益。对于深度链接是否侵害了被设链网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我国法律并无明文规定,司法实践中尚存在争议。各地法院之所以对深度链接问题的认定与判决不一致是因为对该行为的性质界定不一,即对深度链接行为是否是作品提供行为存在争议。法院在认定深度链接行为是否是作品提供行为时采用的标准不同,得出的结论也就不同。目前我国学界和司法实践中认定作品提供行为的标准主要有"服务器标准"、"用户感知标准"和"实质呈现标准"这三种。上述三种标准都是从技术或者效果层面分析深度链接行为的性质,缺乏法律上的依据。本文试图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律概念出发,结合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本质进行分析,以期厘清深度链接侵权认定标准问题。

  • 出版日期2017
  •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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