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对农村土地流转方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土地信托为标志的法律制度是对传统土地流转方式的有益补充。在实践中,农村土地信托法律制度已经得以实际运行,然而仍存在着法律意识、信托市场、法律程序与实体权利等现实困难。文章针对土地信托在农村实际流转中面临的现状及困境,提出完善农村土地信托流转的配套法律法规、合理发挥政府职能、建立统一的土地监察人制度、加大法律宣传和司法救济等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