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米塞斯认为,自由秩序原理是一种尚未得到全面实现的理论学说。按照米塞斯的构想,自由秩序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私有制原则、自由原则、和平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财产分配上的不平等原则、责任政府原则、民主原则、宽容原则。自由秩序的基本原则应当运用于经济制度、外交制度、政党制度。把米塞斯想像的自由秩序与康有为想像的大同秩序进行比较与对照,可以看到,米塞斯建构的自由秩序原理虽然具有思想史意义,其实是一种关于大同世界的憧憬,具有明显的乌托邦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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