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初期,政府运用统筹规划、信息共享和诚信教育三种赋能方式,提升了社会信用主体活力,完善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但也带来信用体系发展的不平衡性,阻碍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在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采用政府赋能模式的原因、措施和成效进行逻辑分析的基础上,总结了政府赋能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功能和局限。最后,结合新时代提出的新要求,探寻法的赋能在新时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价值,提出法的赋能规范社会信用体系发展,消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平衡性,促进政务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长远、有效地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出版日期2021
  •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