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相对于成熟的资本市场,我国A股市场机构投资者并没有起到应有的稳定、正确引领市场的作用,却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信息优势、人才优势进行市场操纵、内幕交易,加剧了市场的动荡,扰乱了市场秩序。在现有的市场成熟度、法律环境无法短期改善的前提下,监管层应坚持A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与保护投资者并重、事后处罚与事前防范并重的原则,优化机构投资者市场结构,建立多层次的中间组织并实行行业自律,促进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尝试引进竞争性做市商制度等,从源头上防范机构投资者违规交易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