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9年10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的公告》(2019年第44号公告),对汽车行驶记录仪和车身反光标识等18种产品调整了强制性产品认证模式。本期栏目回顾了汽车行驶记录仪和车身反光标识产品的认证工作历程,并对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以下简称中国安防认证中心)开展上述相关产品认证的最新服务措施进行了详细介绍。

  • 出版日期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