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经过改革和国际协调之后,二者之间的关系逐渐倾向于分离模式,因而财务报告披露的会计收益与纳税申报的应税所得之间必然存在着差异。这种差异存在一定的客观性和必然性,同时也为企业进行盈余管理和规避所得税提供了空间。会税差异的存在,使得企业并不必然为虚增的利润缴纳所得税,从而导致许多公司存在高额利润和微薄所得税并存的现象,因而如何正确一认识和处理会计收益和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成为一个令业界瞩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