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八届三中全会劳教制度的废止,意味着在中国存活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劳教制度寿终正寝,从此我国也步入了"后劳教时代"。后劳教时代遗留的"制度空白",是否真的亟需一种替代措施来填补;什么样的法制路径才是最合理的选择?专家、学者们对此提出了各种不同的改革思路,如违法行为矫治的立法、我国轻罪制度的构建、保安处分的设定以及社区矫正的适用,我们必须审慎理性地对待这些改革方案。笔者认为,后劳教时代的法制路径选择,不可操之过急,不妨在梳理整治中国法治建设中的一系列相关问题之后,再对这些遗留问题作统一合理的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