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对条约解释的习惯规则进行了编纂。该规则同时将条约解释的传统理论予以了吸收。由于该规则所容纳解释规则与方法的广泛性,没有为条约的解释问题提供一确切的解决方案。条约解释往往取决于解释目的,而目的则处于解释规则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