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的4次政府机构改革,都是侧重于从横向调整政府的部门设置,但却没有从纵向减少政府的层级设置。而目前我国“地区”一级建制逐渐演变成了实体型政府,其工作重心也转向城市建设与市政管理;过去由议事、决策、行政、司法、财政为一体的县级行政体系被肢解,逐渐形成了“双重衙门体制;”乡镇政府又长期处于责任大、权利小、效率低的被动施政状态;村民自治也一直受到了地方行政权力的制约,且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结果是造成乡村社会出现了管理上的“权力真空”。因此,中国下一步应按“撤地、强县、精乡、实村”的整体改革思路,撤消“地区”建制,强化县级政府功能,精简乡镇的政府机构和人员,充实村民自治必要的经费供给,建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