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天津大学法学专业的前身北洋法科是我国近代第一个法学教育机构。振兴北洋法科,大力发展法学专业有利于天津大学实现建设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的目标,有助于推动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同时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本文认为通过借鉴东南大学法学院的发展经验,天津大学应当高度重视和加强资金投入,健全学科建设和延揽名师,根据学校自身情况发展工科特色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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