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时期的西部乡村治理有三大主体,即乡村干部管理者、留守种地农民和返乡农民。当前,在西部乡村治理过程中,虽然乡村干部做了许多工作,但治理实效性较低。在共商共建共享理念的指导下,通过完善基层民主、企业—政府—农户联动和乡村公共服务均等化三种路径,推进三大主体的合作治理,是实现西部乡村治理良性发展的应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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