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真假合作社问题的争论关系到对今天合作社运动整体形势的判断和未来政策的走向。这种判断的关键分歧不是对现有的合作社运动状态的描述,而是对合作社标准的不同把握。影响比较大的合作社判定标准有四种:即国际合作社联盟标准、严格的合作社法标准、宽泛的合作社法标准和在实践中的"多元兼容和混合标准",采用第四个标准更为符合丰富多彩的合作社现实实践。按此标准,今天的合作社70%都是真的;或者说真假合作社的争论没有意义,应该留给合作社更多实践的空间。我们要能够从合作社的现实实践中寻找到我们本土的评价标准。从今天的合作社发展现实而言,重要的不是马上严格规范,而是给他们以宽松的发展环境,在实践中摸索标准,边发展边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