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管道保护中政府和企业之责任探析

作者:秦扬; 王靖凯; 张小龙
来源:企业改革与管理, 2014, (02): 117-118.
DOI:10.13768/j.cnki.cn11-3793/f.2014.02.166

摘要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确立了管道企业为管道保护第一责任人,负责管道保护主要义务,地方政府负责"领导,督促、检查、组织排除重大外部安全隐患",管道保护中政府和企业责任失衡。针对管道保护管理权限失衡问题,提出建立企业——政府管道巡护联动机制,明确行政部门管道保护权限,设立海洋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基金,建立专门的管道保护监督机构等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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