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会计鉴定作为司法鉴定的一部分,在诉讼过程中发挥着重大作用,它解决了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为法官判案提供了重要依据。可就在我们认识到司法会计鉴定结论证据价值的同时,也看到这一证据在实践中存在质证困难。不能或者无法质证成为辩护方遇到的一个巨大难题。与此相伴的是,作出该司法会计鉴定结论的鉴定人极少出庭参加质证,这就缺乏了质证开展的前提条件。因此,明晰鉴定人出庭制度建立的必要性,了解我国的制度构建现状,完善现行的司法会计鉴定中的鉴定人出庭制度成为当务之急。

  • 出版日期2011
  •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