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3月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强调我国要建设人才强国,然而我国法学人才集中于经济发达的东部或东南沿海的区域化集聚趋向显然不利于人才强国的建设:首先,人才资源的总量并没有增加;其次,中西部高校呈现出明显的"只流不进"的单边效应。针对造成此一现象的经济原因与制度问题,我国政府应对中西部高校建立一定的补偿机制;应该加大人才流动市场的制度建设,提高相关法律规范的位阶,尽可能的减少依靠政策处理人才流动问题,使市场更加有序、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