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农地规模化经营"改革举措,正契合了当下农地生产方式适度调整的现实要求。本文运用随机动态规划原理,构建了农地规模化经营收益估值体系,并基于益贫思想和机会平等理论的机会补偿原理,提出了在保证满足经营主体的参与性约束条件和激励相容条件前提下的农地规模化经营收益分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