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11家医疗机构2 204例死胎的临床分析

作者:余琳; 唐敏; 樊秀花; 杜红梅; 唐卉; 陈平; 邢顺莲; 苏春宏; 陈敦金*
来源:中华妇产科杂志, 2017, 52(12): 805-810.

摘要

目的回顾性分析广东省11家医疗机构死胎的发生率及其原因, 探讨合适的干预措施。方法收集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广东省11家医疗机构死胎的临床资料, 分析死胎发生的孕周、原因、母体情况等。结果 (1)死胎的总体情况:11家医疗机构的总分娩量为103 472例, 其中死胎2 204例, 死胎的发生率为2.13%;其中治疗性引产所致死胎738例(0.71%, 738/103 472), 自然死胎1 466例(1.42%, 1 066/103 472)。2 204例死胎中, 孕<28周的死胎占55.63%(1 226/2 204), 孕28~37周的死胎占28.45%(627/2 204), 孕≥37周的死胎占15.92%(351/2 204), 不同孕周死胎的比例比较,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2)不同孕周死胎的原因:孕<28周的死胎中, 治疗性引产导致死胎者所占的比例最大(53.34%, 654/1 226);孕28~37周的死胎中, 以子痫前期导致的死胎为主(40.67%, 255/627);孕≥37周死胎的原因主要为脐带因素(19.37%, 68/351)、产程异常(17.09%, 60/351)。(3)死胎的宫内生长受限(FGR)情况:孕<28周死胎中FGR的发生率(23.49%, 288/1 226)高于孕28~37周(18.02%, 113/627), 两者比较,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4)非治疗性引产产程中死胎共299例, 产妇的分娩年龄≥35岁(高龄)和<35岁者, 其发生率分别为63.88%(191/299)、36.12%(108/299), 两者比较,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9.346, P=0.000);因母体因素、产程因素及胎位因素导致的死胎中, 在≥35岁产妇中的发生率均高于<35岁产妇[分别为61.11%(33/54)与38.89%(21/54);65.82%(52/79)与34.18%(27/79);66.67%(26/39)与33.33%(13/39)], 分别比较, 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χ2=3.323、4.067、3.002, P=0.002、0.001、0.013)。(5)发生在产程中的299例死胎中, 剖宫产者占33.78%(101/299), 其中紧急剖宫产或在产程中中转剖宫产76例。结论 (1)11家医疗机构的死胎发生率较高, 不同孕周导致死胎的主要原因不同, 应针对不同孕周制定不同的干预方法以降低死胎的发生率, 孕<28周时应加强治疗性引产的监管, 孕≥28周应加强孕妇管理, 降低可避免自然死胎的发生。(2)孕期应加强胎儿体质量的管理, 对有FGR的胎儿重点监测, 避免死胎的发生。(3)高龄产妇死胎的发生率高, 应加强高龄产妇的高危因素的管理, 是降低死胎发生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