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民族地区即多个民族共生、共存的区域,具有文化多样、利益多元的特点。也就决定了其在公共利益诉求上多元性的特点。在公共治理层面作为我国最完整的一级基层政权组织——县级政府,集权显然不合时宜;在民主基础不成熟的条件下,盲目竞选或其它的竞争性投票可能导致易撕裂族群。因此,在多民族地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唯有坚持党委领导,通过政府"搭台"、各不同民族之间及其内部协同参与,共同协商达成公共事务处理共识的治理模式即协同治理,是当前我国多民族地区实现善治的必经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