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中的协调机制要求在传承人、原住民、开发者和社会公众之间合理配置其产业化开发中的利益。确立开发前的事前知情同意规则与开发后的惠益分享规则,并通过权利集体管理制度、权利登记制度和利益补偿机制,能够有效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中的利益的合理配置。